一、公司合伙人机制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合伙人(股份人)遵循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以资金的形式(或其他资产形式)入股,并共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海亚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责经营的、经济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责任。
二、战略合作伙伴机制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股份人遵循和协商一致原则,战略合作伙伴不参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海亚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不负责经营的、经济的、法律的全部(或部分)的管理责任,仅以资金的形式入股。
三、机构资本运作合作机制
是指根据相关合作协议书为资金委托运作合同,双方各负其责,以亚悉资本现有实体和资本运作渠道为基础依托,亚悉资本负经营的、经济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责任。机构资本提供方仅以资金为项目融资,从而促进和加强亚悉资本投资项目运营效率,使其企业尽快增资、增收,机构资本提供方从中获取相应的利润分红来实现投资收益,合作双方实现共赢。